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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出台重特大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地控制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态的扩展,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 后及安抚工作,近日,永清县研究出台了《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预案》对重特大事故的范围进行了规定;成立了永清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公安、经贸、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以及部队负责人组织;明确了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对重特大事故报告的时限、内容、程序现场保护及事故后应急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施、急性中毒等6种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及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