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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简报--

明确任务 狠抓落实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共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3年3月17日)
王 路 敏




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研究部署200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刚才,县委副书记袁鸿昌同志传达了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一会儿,县委书记饶贵华同志和县长杨文华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2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行业风气的改善和环境的优化,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年来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开展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乘车、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歪风等专项治理活动,实行了廉政谈话制度、诫免谈话制度,组织召开了县、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群众反映各级干部的信访量明显下降。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5件,其中经济案件34件,大要案22件,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通过查办案件,惩治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效果。
   (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深入开展。把行风评议放在纠风工作的“龙头”位置,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参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执法监察和各项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吃拿卡要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部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优化了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县共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10项,消减率为40.2%。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建立了财政集中支付中心、预算审核中心、会计管理中心,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完善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了综合预算、部门预算、零基预算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实行了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干部考察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加强。
   (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双争双创”活动,共评选出勤廉兼优先进个人10名,廉内助5名,其中6人分别受到省、市表彰。利用郑德良案件和李真、丛福奎等反面典型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对县乡两级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知识考试,组织开展了党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全面落实地方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乡级纪委书记已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在机构改革中,县委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调整、交流和培训力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回顾一年来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用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改革和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反腐败任务;必须坚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狠抓治标工作的同时,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少数乡镇和县直单位查办案件工作仍比较薄弱,力度还不够大;少数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没有很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有些反腐败任务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的单位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还比较突出,行业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发展软环境依然偏紧;在自身建设上还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和对派驻机构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县九次党代会精神,为实现“双翻番”目标打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抓协调、抓落实、抓深化、抓提高,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着眼于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并注意抓好基层所站和乡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中、省、市纪委提出的以下工作:(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2、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维修使用费和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的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严格各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3、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在继续落实原有各项规定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五项新的规定。(1)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2)不准个人及其亲属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5)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管好自己的人。财政、财务部门要把住开支和报销关口,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着眼于反对和惩治腐败,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查办挥霍浪费公款、私分滥发钱物的案件,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案件,领导干部放任、纵容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县纪委、监察局要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委的作用,消灭办案空白点。
    要加强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县、乡两级都要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是办案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纪委书记要尽职尽责地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批办案件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要结果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做出明确具体的批示,并亲自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重大问题。对办案不力的要限期纠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领导分工、案件管理、力量组织、表彰奖励、监督制约等制度。各执法执纪部门要大力协同,优势互补,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非法所得。
   (三)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优化,以民主评议行风为重要抓手,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机制,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中小学校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严格禁止基层政府和部门摊派和搭车收费。有关部门要按上述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要组织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自查自纠。二要审核收费项目,核定收费标准。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县纠风办和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县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竞争和规范运作的药品购销机制。继续整治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院乱收费、医生收“红包”等问题。
    3、认真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项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实行农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切实减轻农民税费负担。
    4、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廉洁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基层站所乱收费、基层执法人员搞特权和作风粗暴、“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上路执法人员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行风评议工作,把工作的着力点始终放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解决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上。重点要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以改进作风,反对官僚主义为突破口,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二是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多头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三是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为突破口,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随意性的问题。四是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问题。要把是否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是否为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做出贡献,作为衡量行风优劣的标准。要扩大群众参与程度,将评议中的有效做法实现制度化,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互相促进的纠风机制。要严肃评议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着眼于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抓削减。对现行的审批项目再一次做出清理,坚决取消那些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削减40%。二是抓规范。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加快“一条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三是抓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取消但又变换手法进行审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四是抓改革。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
    2、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抓深化。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化部门预算,加强会计监督管理,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坚决查处取缔“小金库”,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二是抓延伸。完善“村财乡管”制度,将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全部纳入,进一步延伸财政集中支付的范围。三是抓改革。改革涉企收费方式,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统一收费办法。
    3、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买官跑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体系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行对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单位“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五)着眼于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按照“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要求,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中央权威。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实。二是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落实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由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深化“四公开”,把办事公开与内部制约结合起来,防止随意性。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四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制度。按照中、省、市纪委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行述廉、评廉、考廉制度。县、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其他领导干部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做述廉报告,再依靠群众对述廉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的过程也是组织考廉的过程,评议前和评议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人参加。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使用干部的依据。五是继续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各级纪委要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有不廉洁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六是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前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提前派人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对有问题不检查、不作自我批评的,主要负责人和到会指导的上级人员要指出问题,督促进行自我批评。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七是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时研究、制定、清理、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对中央和省、市、县颁布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易于操作的落实意见或实施办法。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主动深入到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加强事前、事中监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针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完成全年工作任务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部门要各负其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带头落实好责任制。要健全和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分解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县委将下发文件,把2003年反腐败任务逐项分解到各位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03年度责任分解情况,要于今年3月底前上报县委、县纪委。二是加强责任制的考核和监督检查。按照市委要求,今年要在年中和年末分两次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继续抓好中纪委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即对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艰苦奋斗作风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要在继续抓好“三个代表”学习教育的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重温“两个务必”,突出抓好艰苦奋斗作风教育。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要按照“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要求,把艰苦奋斗作风教育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进一步搞好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三)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从严治党,严格执纪
反腐倡廉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讲究政策和策略。要善于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从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高度,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违纪违法的,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该给予法律制裁的必须给予法律制裁。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使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要全面体现党的政策。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其他人问题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宽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主要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其汲取教训。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思想解放、勇于创新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给予支持保护;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三要注意讲究办案效果。在执纪办案中要始终坚持“三个着眼于”,努力做到“四个最大限度”。“三个着眼于”,就是着眼于孤立和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着眼于教育和挽救犯错误的干部,着眼于支持和保护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好干部;“四个最大限度”,就是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利用反面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预防功能。通过正确运用政策,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搞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党的十六大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班子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抓好“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落实,努力在广大群众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采取办培训班,加强调查研究等形式,努力提高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水平。四要加强内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主动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规范执纪行为,确保严格执纪。
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分管其它工作的乡镇纪委书记要保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同时,要加强对县直纪检组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