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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防非”行评两手抓 两促进
 


    “防非”工作开展以来,永清县行评办正确处理“防非”工作与行评工作的关系,采取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防非”和行评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强化措施,坚持两手抓。一是行评办将各参评部门的“防非”工作列入行评范围。把参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非”工作的部署、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隔离、检查工作、领导干部在“防非”工作中模范作用、一线人员在“防非”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以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防非”工作完成情况等,列入行评日常考核内容。参评部门每周将工作情况上报行评办。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县行评办与参评部门、参评部门与下属股室、股室与一般工作人员之间,层层签定责任状,人人写出保证书,强调一岗双责,在全力做好“防非”工作的同时,保证不出现不正之风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行评办设立了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同时,县行评办组织行风评议监督员加强部门“防非”期间行评工作的监督。在此基础上,由县行评办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参评部门进行行风专项检查。尤其对卫生、防疫、医药、交通、公安等部门在防治“非典”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保证“防非”期间的政令畅通。
    统筹兼顾,实现两促进。通过“防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行评工作的开展。在制度建设上,56个参评部门都建立完善了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考勤制度、登记制度、消杀制度等,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在队伍建设上,各部门通过开展“防非”工作,对队伍进行锻炼、检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强化硬性约束,对干部职工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如县农行推出“八条禁令”,如有违反,除对当事人处以经济处罚外,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并对主管部门第一责任人从重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在社会监督上,各部门把在“防非”工作中发现的各方面的问题,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集中进行整改,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如县交通局将本单位的法定职责、服务承诺、监督电话、行风建设情况等,印制成精美的宣传册,并发放到各乡镇、企业及各单位,广泛接受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现一起借“防非”之机搞不正之风问题。通过开展行评,进一步推动了“防非”工作。一方面,通过全员努力,各参评部门未发现一例“非典”患者及疑似病例。另一方面,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借“防非”之机销售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防非”期间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县药监局查处案件29起,没收假劣药品72个品种。县物价监督检查所查处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限价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案件10起。县工商局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16起,没收非法小广告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