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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严格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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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为克服审计程序不规范影响审计结果真实可靠性的问题,永清县从四个方面强化了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摸准“两个情况”。采取两核实、两检查的方法,对乡镇财政情况进行摸底。核实预算外收支和预算内收支以及乡镇自有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财政收支中有无不真实、不规范、不合法以及严重损失浪费和腐败舞弊行为;核实财政支出的效益性,检查有无决策失误导致的盲目投资、投资失败等问题。同时,对领导干部接任时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进行核实,看财政收支增长变化以及国有资产增减、保值增值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业绩。二是核实“两类指标”。采用乡镇自查自报、审计组抽查验证的方法,对财政、财务收支指标进行核实。从统计、经管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汇总资料入手,按表格隶属关系,选择最基础单位逆向延伸审查工农业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经济增长速度等宏观经济指标。三是查清“八种问题”。在审计中查清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或虚报财政收入、挪用专项资金、挪用公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发资金补贴、私设“小金库”、贪污私分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区分“五对责任”。依据审计取得的真实材料,紧扣经济责任审计主题,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进行审计评价,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严格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强化了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选拨任用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截止目前,共审计现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8人,审计资金总额近700万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4种较轻微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提出合理化建议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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