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案件管理组、行政事务组。
负责掌握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编写有关信息、简报、通报等;负责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值班、文件运转、印制、督办、传真、机要、通信、档案、保密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同有关室负责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保管并监督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印章,制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印章。
负责汇总填报全县各种案件统计报表,编写案件统计分析月报,编发《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掌握本委、局直查案件和各乡镇纪委直查案件及大案要案情况;负责对县直、乡镇直查案件和大案要案的跟踪检查、督办协调,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
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配发、调剂、维修;负责机关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的保障工作;负责来客的接待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承办乡镇及农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各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承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县直各单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纪委、纪工委的纪检监察工作。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承办上级党委、纪委、政府布置的执法监察活动;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承办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监察工作事项,起草向人大、政府的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做好与特邀监察员定期联络工作;承办局长办公会的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重要信访信息;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负责审理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对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自己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受理乡(局)级党组织、政府和本机关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征求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复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教育室
负责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办公室对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的研究;协同有关部门起草重要文件;参与制订以县纪委、监察局名义下发的各种规定、意见及对条规的解释工作;承办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本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工人的考察、任免、调配、录用、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主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县直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考察提名工作;负责对各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县直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的考察提名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情况;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性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负责组织和联系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检查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行风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全县行风评议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性或重要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